采购公告
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基地(第八批次)闲置设备及材料物资处置清运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广州市润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水公司)受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建工集团公司)委托全权负责合规进行处置。具体操作方式为:由润水公司按水投建工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招采选定物资处理供应商并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详见附后合同草案),中选供应商向水投建工集团公司直接支付物资处置回收价款。基于上述情况,现润水公司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采购方式开展招采选取物资处理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基地(第八批次)闲置设备及材料物资处置清运项目
1.2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1.3最低限价:废旧汽车维修设备(包括汽车轮胎螺栓装拆机、烤漆、汽车提升机、制动试验台、单梁起重机、车床和万能铣床等)综合含税单价 1550 元/吨。拟处置的材料物资材质和数量以现场共同确认为准,以现场实际回收物资重量×回收综合含税单价作为回收价格,向水投建工集团公司支付回收价款。
1.4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和范围: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基地存放的废旧汽车维修设备(包括汽车轮胎螺栓装拆机、烤漆、汽车提升机、制动试验台、单梁起重机、车床和万能铣床等)等材料物资的回收清运处理,报价人负责现场回收物资的秤重、回收,以及剩余物资的清理、运输、处理 。
项目工期: 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项目地点: 水投建工集团公司广清基地(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元岗路58号)
质量要求: 按甲方要求组织处置清理现场
其他: 报价人需合法合规地运输处置该批物资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且没有被注明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资质(营业范围)。
(2)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近三年承担过两项或两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注:本条不适合本项目)
(3)其他要求: 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且没有被注明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相关文件 。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9)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0)被供应商所属地或省国家税务总局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或因违反税收管理规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
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8日。
3.2获取方式
本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下午5:00时(北京时间)。
4.2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号广州市润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
4.3提交密封纸质版响应文件时按采购人要求签到后即可,报价人无需参与见证评审过程。
5.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5.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2不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 个工作日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异议人可向采购人的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润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号广州市润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联系人:杨华
电话:13751764618
广州市润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10月22日
广清基地(第八批次)废旧物资处置清运项目 采购交易文件(1).pdf